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要求,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推进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12年10月中旬召开防灾科技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
为筹备好本次“双代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筹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代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双代会”的职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民主依法治校,积极做好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准备工作,促进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执行。
二、“双代会”的主要任务
(一)听取、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二)听取、审议学院财务工作报告
(三)听取、审议学院工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五)选举产生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六)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七)审议通过《防灾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书面)
三、“双代会”筹备工作主要任务
(一)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秘书组、宣传会务组、提案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工会。
(二)分工会换届选举
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各分工会由3—4名委员组成,即30人以上的分工会由4名委员组成,30人以下的分工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分工会换届选举办法以分工会为单位提出候选人名单,由各党总支书记、上届分工会主席组织召开分工会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选举分工会主席1人。
(三)“双代会”代表的选举
教代会代表同时为工代会代表,本届大会拟选举代表总数130名左右,其代表总体结构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同时要考虑到各方面人员的比例及性别、年龄、民族、民主党派等因素。代表产生办法按分工会代表条件、代表人数的要求,酝酿并提名候选人,以分工会为单位,经教职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由分工会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初审报“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之后报院党委审批。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协商,学院领导及工会、团委负责人分配到相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列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但不占该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代表名额。
(四)提案的征集
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动员广大代表站在全局的高度,为学院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反映广大教职工的呼声,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四、“双代会”筹备工作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6月10日---7月10日)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起草有关文件;报送筹备请示;召开工作布置会议。
(二)大会筹备阶段(2012年7月中旬---2012年10月中旬)
起草院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防灾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完成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研究提出大会主席团名单、酝酿推荐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讨论通过“双代会”有关材料。
(三)大会召开阶段(2012年10中旬)
召开“双代会”,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防灾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听取提案征集解答工作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会后总结阶段
上报选举及有关材料,印发“双代会”通过的重要文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好“双代会”是学院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领导要大力支持,筹委会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筹备,保证会议按时顺利召开。
(二)认真做好提案的征集、处理工作。各代表团要组织代表认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广泛征求所在单位教职工的意见,要将关系学院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提案提出来。各职能部门及主管院领导要认真处理、落实代表提案,从关系学院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保障职工权益的高度,做好提案的处理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宣传召开此次“双代会”的重要意义,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推进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