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灾科技学院
关于分工会设置调整及调整后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对分工会设置进行调整,并对新成立的分工会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调整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分工会的设置原则上与党总支设置相一致。
撤销党政群团分工会、教学科研教辅分工会、基础课教学部分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体育部分工会。
二、分工会设置
(一)原二级学院分工会的设置保持不变。
1.地球科学学院分工会。
2.生态环境学院分工会。
3.土木工程学院分工会。
4.地质工程学院分工会。
5.电子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分工会。
6.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
7.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8.应急管理学院分工会。
9.文化与传播学院分工会。
10.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二)其他机构分工会的设置。
新设置机关分工会、基础教学教辅分工会,综合保障分工会的设置保持不变。
11.机关分工会。包含以下机构: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大学生艺术活动指导中心)、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会、离退休办公室、教务处(学位办公室)、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科研处(国际合作处)、学科与研究生处。
12.基础教学教辅分工会。包含以下机构:基础课教学部、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化管理中心、图书馆(档案馆、《防灾科技学院学报》编辑部)。
13.综合保障分工会。包含以下机构和单位:党委安全工作部(安全工作处)、发展与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三、换届要求
各分工会由5—7名委员组成。其分工会换届选举办法以分工会为单位提出候选人名单,由各党总支负责人组织召开分工会会员大会(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正式选举,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员半数始得当选,产生新一届分工会委员会,选举分工会主席1名,根据分工会情况设组织、宣传、文艺、体育、青年、生活、女工、财务等委员,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一定比例。
四、时间安排
5月18日之前:上报选举结果。
5月22日之前:学校党委审批选举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总支要充分发扬民主,并按要求认真做好选举的组织工作。
(二)严格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合法性。
(三)为使党的工作与工会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分工会主席一般由中层干部担任。
(四)分工会选举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并审批。
(五)机构发生变动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会员按隶属关系编入相应分工会。
防灾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