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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舞蹈协会章程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1-08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性质:学院工会领导下的独立性群众业余组织。

第二条 协会宗旨:丰富教职工生活,增强教职工体质,活跃校园文化、增强教职工凝聚力,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提高舞蹈技术水平;培养教职工应对挑战的能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好地投入工作,为学院多做贡献。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凡我院工会正式会员,经本人申请,理事会批准并经协会登记备案,交纳会费,即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四条 会员要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利益。

第五条 遵守活动、排练、演出纪律及协会所有规章制度。

第六条 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会员必须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活动和经费

第八条 聘请专业教练进行训练,开展群众性舞蹈运动,观摩舞蹈比赛,参加学院的各类演出。

第九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院工会资助。

(三)自筹赞助。

第四章 机构

第十条 本协会是会长、理事参加的理事会制。

第十一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理事一名,财务理事一名。

第十二条 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组织工作。理事负责协会的发展和活动的开展等工作。财务理事负责协会的经费收支并定期向会员汇报。

第十三条 定期召开年会,总结本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经协会领导讨论通过后可改动或增减。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实施与解释权归防灾科技学院舞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