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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防灾科技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16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工会研究,并报学院党委批准,防灾科技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11月23日、24日在学院南校区召开。

一、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讨论学院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学院财务报告;

4、审议第六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5、审议《防灾科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书面);

6、选举产生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23日(周五)16:30—17:30

2012年11月24日(周六)8:30—17:30

地点: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及与会工作人员。

四、有关要求

1、大会主会场在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大会主席团会议地点在图书馆二楼206室,各代表团分组讨论会地点见附件2。

2、请各位代表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凡是11月23日有课的代表,请事先调整上课时间确保准时参会。凡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事先书面向学院工会提出请假申请,报学院党委批准。

3、请各位代表所在部门不要在会议期间安排代表出差或参加其它与出席代表大会时间冲突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学院党委批准。

4、每次全体代表会议实行书面签到,代表必须佩戴证件,提前15分钟入场。

5、不是代表的学院中层以上干部为大会列席人员,请参照大会日程按时参会。

附件1:大会日程

附件2:代表分组讨论安排

中共防灾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